案涉伪卡交易发生于2013年3月14日,在持卡人已向发卡银行提出eQmk易异常的异议后,发卡HBDb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x28M损失的扩大,进而导致yUd7本案受理之日,产生4年多的利息,共计39118.04元,该扩大的利息损失,应由发卡银行ZhUQ担全部责任cUqa
而他们也顾不上去细想9R8Q些事情,还有很多的工cUqp在等着他们去做FqSU